1977年,军属大院。
隆冬时节,外面天寒地冻。
叶佳禾缓缓睁开眼,环顾四周熟悉的摆设,不敢置信地坐起身来。
她分明记得,自己已经死了,怎么回到了生前的家中?
大脑猛地传来刺痛,无数信息与记忆如决堤洪水汹涌灌入。
叶佳禾这才知道,自己不仅重活一世,还是一本名叫《我在年代文里当团宠》的年代文的恶毒女配。
书里,她被写得又蠢又坏,懒惰至极。
霸占着男主齐明远妻子的位置,丈夫不喜,婆家厌恶,是臭名昭彰的万人嫌。
甚至最后想害女主温知晴不成,掉到冰河里无人救她被活活冻死。
她的唯一作用,就是作为团宠女主的对照组,衬托其善良美好人人喜爱。
而叶佳禾死后,温知晴就在所有人的祝福下和齐明远修成正果,夫妻恩爱,五年抱三,幸福一生!
多么美好的结局啊,前提是,她不是这个恶毒女配的话!
正恍惚时,外面邻居响亮的议论声将叶佳禾拉回现实。
叶佳禾一看时间,到了吃晚饭的点,打算去厨房做饭。
想到书里描述“叶佳禾又懒又蠢,什么事都不会做,只会给齐明远添堵”,她就愤愤地握紧双拳。
自己书香门第长大,家庭优渥,出嫁之前是个受尽宠爱的娇小姐。
嫁给齐明远后,婆婆小姑对她极尽讨好,口口声声说心疼她,让她不用理会家务活。
可叶家落魄后,两人便是另一幅嘴脸了。
不会做家务在她们嘴里就变成了“又懒又蠢”。
“不就是生个炉子做个饭吗?”她暗暗给自己鼓劲。
几番折腾下来,终于生起了火。
叶佳禾准备起身做饭,一不小心,手指不慎被烫到!
她吃痛地叫了一声,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小腿哒哒地跑过来。
他小脸圆圆,一双大眼睛水汪汪,心疼地拉起叶佳禾被烫伤的手指嘟着嘴吹了吹。
“妈妈,痛痛,吹吹,飞啦!”
叶佳禾看到儿子小松,鼻子便是一酸,伸手将小松紧紧抱在怀里。
在她被所有人厌弃时,只有小松依旧爱着她维护她。
可笑的是,她到死都被女主踩在脚下,就连她的儿子,也是温知晴儿子的对照组。
温知晴的三个儿子,长大后一个商界名流,一个政界精英,一个国际巨星。
而自己的儿子小松,却叛逆厌学,年纪轻轻和人打架斗殴,进了监狱凄苦病死。
街坊邻里提起温知晴的儿子,都连连称赞。
可提起小松,都说她遗传了叶佳禾,又蠢又坏,活该是个劳改犯!
叶佳禾看着乖巧懂事的小松,想到自己和儿子的结局,浑身颤抖,寒意刺骨。
重活一世,她要摆脱万人嫌的头衔,好好生活,经营婚姻,要让孩子幸福一生!
叶佳禾刚擦干泪痕,房门嘎吱一声被推开。
是齐明远回来了。
他身躯伟岸,透着一股子凛然正气,鼻梁高挺,眉目深邃,线条分明的脸颊,犹如刀刻般锐利锋芒。
叶佳禾擦干眼泪起身,神情温柔:“明远,你回来了,晚上想吃什么?”
齐明远脸上却乌云密布,浑身戾气走过来。
他不由分说,一把攫取住叶佳禾的手腕,用了狠劲将她往外带。
“明远,你干什么?你快放开我!”叶佳禾痛叫出声,不住挣扎。
齐明远骤然停下脚步,回头冷冷看她。
“你干了什么,你心里清楚!”
他语气冰冷,带着隐忍怒火。
叶佳禾愣了下,猛地想了起来。
原是早上齐母又找茬,指责她早饭都做不好,还一个劲夸温知晴聪明乖巧,还说“外面都说知晴和明远两人才是天作之合,你就赶紧离婚腾位置吧!”
叶佳禾听到这话气炸了,当下跑到温知晴工作的卫生院大闹了一场。
齐明远拉着叶佳禾到了温知晴面前,语气强硬不容置喙。
“叶佳禾,给知晴道歉!”
《在他心里,自己始终是个外人》小说很好看,但是不过瘾!你们说是看呢?还是养着?有点纠结!看吧!不过瘾,养着吧!心里痒痒的。唉!十分纠结!分纠结!纠结!
《在他心里,自己始终是个外人》这本书是目前自己看过最好看的书,而且没有错别字。作者佚名辛苦了!继续加油哦!期待你的更新!
特别喜欢《在他心里,自己始终是个外人》这本书,感觉除了更新慢其他的都特别喜欢,写的那么慢但是完全没有不想看的那种,还是非常喜欢的。
《在他心里,自己始终是个外人》就是一个隐婚文,然后叶佳禾齐明远朝夕相处,彼此了解之后,情愫暗生。就是小说的篇幅很长,但是对男女主的感情把控却不是很到位,他们之间的感情发展不是很自然,显得有些突兀,这点改进一下会更好!
《在他心里,自己始终是个外人》还不错了,不会很快就跟男主再一起.....進展速度挺好!男主感觉性格变的很多快。女主还可以啦??
这一更写得太好了!骂得真解恨啊!人物个性很是分明,几乎没有错别字,。不像别的流量小说,错别字连篇,好要那么多阅点,看着就烦。
天天第一时间看《在他心里,自己始终是个外人》有没有更新,每个环节都引导心理起伏不定,埋的坑太大了,非常有伏笔,更期待结局时候几本书糅合在一起,每天都期待着,作者加油,挺你!!